【財經論語】
近期,中央財經委員會召開第六次會議,研究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。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、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支撐。
就“縱深推進”的部署而言,推進不是表面或淺層的拓展,而是更系統、更深入、更全面地扎實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,在深度和廣度、實度和效度上協同發力,以產生更加深遠、更為持久的制度建設效果。
當前,國際經貿斗爭形勢復雜嚴峻,為此要有戰略思維和底線意識,增強以我為主配置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能力,以超大規模市場資源支撐我國產業在全球價值鏈上實現新的躍升,建立健全有利于核心關鍵技術突破的產業生態和市場環境,扭轉部分領域仍受制于人的局面,掌握更大的主動權。
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,有利于做強國內大循環、以國內大循環更好牽引國際循環。在開放條件下強化制度規則完備性、推動市場體系高標準升級、提高公平競爭治理能力,對暢通大循環、打破阻礙循環的壁壘尤為關鍵。同時,以消費升級引領產業升級,形成消費與投資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,聚焦強鏈延鏈和提升價值鏈,推動更多企業成長為以質取勝的競爭新標桿,能夠切實增強國內大循環的內在穩定性與長期成長性。
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,需要堅持守正創新、破立并舉、久久為功。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明確提出,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,基本要求是“五統一、一開放”。其中,有四個“統一”與此前的建設要求一以貫之,即從“立”的角度,強調統一市場基礎制度,推動產權保護、市場準入、公平競爭、社會信用等基礎制度更加完備;統一市場基礎設施,推進高標準聯通,著力提高市場運行效率;統一市場監管執法,強化公正透明和公平統一;統一要素資源市場,不斷提升土地、勞動力、資本、技術、數據等要素市場一體化水平。同時,這次會議結合當前新形勢提出了新的要求,即“統一政府行為尺度”,要通過“有為政府”著力矯正市場失靈、規范競爭秩序,更好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。這次還明確提出“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”的要求,通過完善高水平對內對外開放體制機制,加快從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轉向制度型開放,以充分開放的統一大市場吸引和匯聚全國乃至全球優質要素資源,不斷提升中國大市場的吸引力與影響力。
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,關鍵是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。一方面要規范市場行為,依法依規治理企業低價無序競爭,引導企業提升產品品質,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,優化標準引領、品牌建設。在保障經營者自主定價權利的同時,糾治與低價無序競爭相關的不正當價格行為,改善企業利潤和促進居民增收。另一方面要規范政府行為。聚焦招標投標、政府采購、招商引資、涉企執法等問題反映較多的重點領域,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,加強對中標結果的公平性審查;規范地方招商引資,加強信息披露,持續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,讓全國統一大市場成為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的廣闊舞臺。
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,要提升辯證思維,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。著力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,暢通出口轉內銷路徑,增強內外部市場的聯動效應,同時培育一批內外貿優質企業,開拓國內和海外多元化市場,促進內外部產業融合創新,增強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。
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,必須堅持系統觀念,提升系統思維,健全有利于市場統一的財稅體制、統計核算制度和信用體系,推動解決相關領域的深層次矛盾,建立清理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行為的長效體制機制。
(作者:郭麗巖,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、研究員)
